采 购 公 告
一、项目概述
( 一)项目名称:林城东路延伸段省公路公司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 二)案件概况:(领取采购文件时同步领取案件相关资料)
贵阳市林城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 公司建设工程纠纷诉讼案件(2023)黔 0115 民初 401 号,原告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我司为第二被告,案涉贵阳市 林城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观山湖段第 1 合同段工程款纠纷,涉案 金额共计 10633.9661 万元,案件定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 14 点在
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二、法律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一)本次采购的法律专项诉讼服务内容包含本案件的一审、 二审(如有)、反诉或另案诉讼(如有)、发回重审(如有)、执 行和再审(如有)诉讼仲裁活动中的全部事务;包含但不限于以
下事项:
1.撰写并及时提交本项目或案件法律意见书;
2.解答与代理本项目或案件有关的咨询;
3.拟定、审查、修改本项目或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方案和协议;
4.代办本项目合作过程中已有或可能产生的案件管辖权异议、立案、上诉、执行申请等程序性事宜;
5.调查取证、鉴定、参加庭审等事宜;
6.及时催促法院或仲裁庭承办人员下达法律文书;
7.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提供化解本项目或案件风险事项的有关其他法律服务;
8.代理甲方参与案件涉及的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如有)、诉前或诉中和解或调解等;
9.其他与本项目或案件有关的事务。
( 二)服务时间: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起诉讼案件结束之日止。
三、采购限价
本次采购的专项法律服务由报件人根据自身情况按每个案 件分别报价,价格为含人员、材料、差旅、设备、税费、利润等 包含一切费用的总价,最终总价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万元(小写
100000.00 元),总价超过限价的报价文件无效。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 一)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为经批准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 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p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 截图(截图要求须体现报价人名称及查询时间,时间要求公告发
布当日起至开标前一天内任意时间)。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报名地点: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 二)报名时间:2023 年 4 月 19 日到 4 月 21 日 9:30 至17:00 时。
(三)报名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派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投标报价人按上述条款要求提供有效证照的同时,带上 U 盘在报名地点领取采购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
(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4: 30(北京时间),请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送至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03 会议室,迟到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 二)评审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采 购 人: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高铁西路 10 号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 话(传真):0851—84808836 联系 人:张女士
日 期:2023 年 4 月 18 日